本文為國史館藏民國時期中茶公司檔案之一,標題為編者所加。據(jù)《近代以來中國茶業(yè)研究及圖鑒》(云南大學出版社,2022)考:國史館籌備委員會于1940年2月1日在重慶成立,史料征集范圍以民國為限。委員會根據(jù)組織大綱設立的機構及組成人員(首屆)主要有:主任委員由陳教長兼任;副主任委員陳禮江;專任委員胡彥久(兼秘書)、李抱忱(兼教育組主任)、
鄭頴孫(兼研究組主任)、吳伯超(兼編訂組主任)、應尚能(兼社會組主任);委員:顧毓琇、吳俊升、顧樹森、蕭友梅、程懋筠、唐學詠、李維寧、趙元任、盧冀野、丁燮林、楊蔭溥、馬思聰、楊仲學、熊樂忱等。1947年1月,國史館成立,由滄州人張溥泉出任館長,同年12月15日張氏積勞病逝;1948年6月5日,戴傳賢被國民政府任命為第二任國史館館長。
貿(mào)易委員會永嘉辦事處關于中茶公司壓價收茶浙江茶市蕭條及桐油運銷困難的呈文
〔總收字第370677號〕
1938年6月9日
查職于五月三十一日應浙江省建設所伍所長電招前往麗水與黃主席晤談,黃主席因事未至,當與伍所長晤談后,即在麗水發(fā)快函報告,翌日回永嘉。奉讀世電,當即發(fā)冬電報告未能于六月一日施行緣由,旋于四日以溫行尚未接到漢行函照辦理電請催詢在案。除一面守候電示遵行外,連日與各方接洽,并予解釋。細察伍所長所提二問題,實因:
一、浙茶葉運銷處與中國茶葉公司訂約運銷浙茶,乃中國茶葉公司實力太差,對運銷欠努力,缺實際辦法,遇事往往推托,游移其辭,以致毛茶在衢、嚴等處產(chǎn)地無人收購,其內(nèi)銷者賤至每擔四五元,不足抵培育、采摘之工資,茶農(nóng)經(jīng)濟極困,甚至有流為乞丐或盜匪者。今聞在浙施行外匯管理,建所深恐商人藉辭吃虧,停止現(xiàn)有之營運,或更壓低收價,則于浙后方大不利,遂提出由會統(tǒng)收茶葉,或照滬港外匯市價結算,其意無他,蓋恐此后無人收購。今鈞會對茶葉既有允為負責購銷之電,并在彼此接洽辦法中,建所之憂慮,當可消除;擬請早日洽妥辦法,免失時效。
二、浙桐油運銷處在內(nèi)地收油,與中國植物油料廠訂約,將油運溫,憑滬市價加溫至滬繳費,交廠取款,運銷處官商合辦,資本有限,其在蘭溪中行可以通融之數(shù),僅七萬元,植物油廠亦無力預付墊頭。且于端節(jié)前以申票在溫付油款,溫中行拒收,運銷處因收款不到大窘,最后由建所就地方銀行撥款數(shù)萬元解急,而植物油廠即以銀行不收匯款,不做押匯為言,藉辭搪塞?,F(xiàn)建所對其實力,頗生疑慮,且據(jù)運銷處胡主任來言,伍所長得他方報告,該廠與禮和關連,禮和與怡和,怡和與三菱,又交相關連,依此而推,似有資敵之嫌,故更不滿意。運銷處方面,并對其所報滬上桐油市價,亦在懷疑(經(jīng)職處查悉,每擔大概壓低四元左右)。又感于內(nèi)地收貨現(xiàn)鈔之缺乏,原由建所擔保,向本會貸款五十萬元收油則一切解決,金、衢、嚴區(qū)尚存油八萬擔,約需款二百萬元,但自產(chǎn)地運溫交貨,一月之期已足,故有五十萬之數(shù),已敷應用。至該處與植物油廠所訂之約,系試辦六個月,自三月起至八月,即屆滿期,如本會與訂貸款合約,認有先期取消之必要時,亦屬可商。如仍由植物油廠在溫收購,亦應由會監(jiān)督。職以解決之機在此,擬請以收繭貸款余數(shù)五十萬元,移充桐油貸款,在本會僅以余款移貸,而得解除建所憂慮,在運銷處則獲得周轉,可以續(xù)收油,且于實施預結外匯,得以減少許多困難,不致成為問題。
現(xiàn)將預結外匯應用文件(連銀行證明書等)印就備用,并擬于本月十四日公布實行。
以上所擬是否可行,除于八日晚電陳外,理合備文呈請。仰祈鑒核,迅予令遵。
又今日接奉齊電令飭務須維持外匯法價,自當遵辦。惟溫州中國銀行詢拠截至現(xiàn)在止,尚未接漢行通知預結外匯事,交行與海關則于上月底接到,允為遵行。惟交行對做押匯準備現(xiàn)鈔及證明書等格式事,尚在請示中,并此陳明。
謹呈:貿(mào)易委員會主任委員陳。
貿(mào)易委員會永嘉辦事處主任李永振
[國民政府經(jīng)濟部檔案(四)1368]
(七〇四三—二)
三十七年二月十九日收文(國史館)史研組劉瑞洪印
(本藏品及圖片由東莞市樂人谷茶文化博物館友情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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